食物过期了该怎么办?有些人可能马上丢弃,有些人可能仍会尝试食用。究竟食物过期能不能吃?根据《华盛顿邮报》报导,有人为此吃了整整一年的过期食品,结果身体也没有出现问题。
美国有机食品超市MOM’s Organic Market的创办人Scott Nash吃了许多过期食品,从过期数个月的优格,到过期一年的玉米饼都有。Nash表示,自己吃的鲜奶油应该已经过期十个星期,而过期一个月的肉类并没有变味,冲洗干净之后就可以煮熟食用。这是Nash为期一年的实验的一部分,用来测试已过期食品的极限。
Nash的实验指出一个问题,食品标签的有效日期与食品安全无关。在许多情况下,“过期”并不表示食物不能安全食用,而是制造商为了告诉消费者最佳的享用时间。不过为了安全起见,一些食物例如熟食肉类、未经高温消毒的牛奶及起司,以及一些无法再加热的调理食品例如马铃薯沙拉,过了有效日期就要丢弃。
事实上,有许多食物因为食用期限的限制而被丢弃,丢弃不只浪费食物及金钱,更浪费了种植和养殖成本,以及包装与运送食物所需的资源。为了改善“过期”导致的浪费,食品业在2017年将过多的日期标签缩减为两个,分别是“赏味期限(best if used by)”—供消费者享受食品的最佳品质;“使用期限(use by)”—保护消费者的食用安全。
对于食用日期标签的描述更清晰,Nash表示这是好事,只是他认为有些食物不需明确标示“过期”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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