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说《看见台湾》让更多人认识台湾景色、《湾生回家》、《海的彼端》让更多人了解台湾鲜为人知的民族历史,那么《徐自强的练习题》无疑是让更多人去有机会探讨、关于台湾司法的过去与现在,即便它无法概括全部,但至少能让我们借由这长达20年的案件,看见司法的潜规则(黑暗面)与转变,还有尚需要努力去改革的地方。虽然不是必须,但满建议在看电影前能对这起案件有初步了解,至少对于事件始末有个大概认识,在观赏这部纪录片时才可以撇除其他,专心的去思考导演从徐自强身上学到、想跟观众分享的部分。
1991年9月1日从事房屋仲介的黄春树,在内湖大直住家前遭人绑架,9月2日凌晨黄春树之父黄健云接获勒赎电话,歹徒要求他准备7千万元赎金,并约定9月18日在国道指定地点交付赎金,黄健云在准备赎金的同时也向警方报了案,于是警方筹组了侦察小组追查此案,后18日当天黄健云因自1日开始从未停过儿子的声音而心有疑虑故未按指示丢钱,而歹徒方也没有出现,于是双方破局。9月25日双方再度约好时间在内坜火车站取赎,当天警方在附近逮捕了歹徒之一的黄春棋,事后警方经过电话比对,证实黄春棋有涉案,9月28日在黄春棋指引下,警方在汐止汐万路附近山区找到黄春树的遗体,才发现原来他早在1日即被杀害,宣告破案后警方再从黄春棋口供中得知还有两名歹徒参与其中,表哥徐自强以及徐自强好友陈忆隆。
10月22日陈忆隆在云林被逮,供出黄春棋哥哥黄铭泉也是共犯之一,但他在黄春树死亡后,便因害怕而逃亡泰国,11月17日士林地检署正式起诉黄春棋、黄铭泉、陈忆隆与徐自强四人,隔年5月16日,陈忆隆与黄春棋一审遭判决死刑,徐自强于6月24日在律师陪同下主动投案。此后开始了徐自强长达20年的诉讼,期间他共经历了7次死刑、2次无期徒刑、8次更审、5次非常上诉以及最后一次的无罪定谳。
这20年来的时序如下(节自维基百科与相关新闻)
1996年5月16日:陈忆隆、黄春棋二人一审判决死刑。
1996年6月24日:徐自强在律师陪同下主动投案。
1996年11月23日:士林地方法院判徐自强死刑。
1997年-1999年:台湾高等法院四度判处徐自强等三人死刑,但四度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。
1999年11月16日:高院更五审判处徐自强等三人死刑。
2000年4月27日:经最高法院维持更(五)审判决,判处徐自强等人死刑定谳。
2001年2月8日:监察院介入调查此案,并提出4项疑点。
2003年10月1日:徐自强之律师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释宪。
2004年7月23日:因为徐自强案,大法官做出释字582号解释。
2005年5月26日:在第五次非常上诉中,最高法院裁定徐自强案发回高院更审。
2009年12月8日:更(六)审将徐自强判处死刑。
2010年3月31日:最高法院再次将台湾高等法院第六次更审判决撤销,发回更审。
2011年11月25日:更(七)审判决中,改判徐自强为无期徒刑、褫夺公权终身,仍可上诉。
2012年3月8日:最高法院第八度将本案发回高等法院更审。
2012年5月18日:更八审宣判,认定徐自强掳人勒赎,判处无期徒刑。
2012年5月19日:因速审法规定,在未定谳的状况下,被告不得羁押超过八年,徐自强因而得以在凌晨零时(速审法生效日)自看守所释放出来。
2013年4月3日:最高法院以证据调查有误、判决理由欠备等理由,第九次将本案发回高等法院更审。
2013年4月29日:徐自强案进入更九审
2015年9月1日:台湾高等法院更(九)审宣判,原判决撤销。徐自强无罪。
2015年9月18日:高检署检察官向最高法院申请上诉。
2016年10月13日: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驳回高检署上诉,宣判徐自强无罪定谳,并解除限制住居。
看见上面一长串的反反复复之判决,相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种煎熬,我们无法体会、导演自然也无法,于是他想从当事者的口中说出这些年来的心声,不管是委屈也好、怨怼也好、欣慰也行,只是想借由他的口,去明白、去了解、去试图体会我们无法体会到的另一种人生。
纪岳君导演在纪录片里录了一段口白,他说:“在寻查真相的时候,我常常在想,到底要相信哪一边?”
确实当媒体、当整个社会企图去寻找一个真相的时候,哪边才是真相?谁说的话才是真的?又或者谁的判决才是公义的?就像最后纪录片提到的,黄健云夫妻对于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感到失望,当一边人欢庆著胜利,何尝不会有另一方人泣诉不公?我想答案没有绝对,只是刚好在这样的位置里,我们看见的是稍微比错更对一点的答案而已。有人说(就连当事人自己都这样讲)为什么徐自强要这么笨,自己主动出去投案?都躲了这么久,有差这一时半刻吗?何不等到时效过再出来?就像他说的吧,他相信人,只是没想到他会就这样一路喊著相信人,喊过了20年。
徐自强在黄春棋落网后几天在报纸上看见自己成了通缉犯,家人因为担心他的个性容易被屈打成招,再讨论过后决定展开逃亡生活,期间他曾透过律师提出9月1日的不在场证明(上午在邮局提款,为了缴付儿子的入学费用,中午回芦竹陪家人吃饭,下午再将车子送修后,到了桃园租车),证明他从早到晚这段时间都不可能涉案,未料却全部不被采信(包含邮局监视影像、一起吃饭的美发店学徒、租车的单据等等),更别提前后遭逮的黄春棋与陈忆隆的供词说法不一(像是有几个人涉案、开几台车去绑架黄春树等),法院仍判决徐自强死刑。幸好其义务律师不放弃、幸好司改会努力供源,才有了最重要的“司法院释字第582号解释”,除宣告部分判决违宪外,徐自强更得以因“共同被告证词须经交互诘问,且不能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证据”获得再更审机会。
“这个案子是谁没有第一时间把他厘清的?不是国家吗。国家才是第一个加害人。”
曾参与这重要释宪的前大法官这样说著,这话听来有些言重,不过确实看来有些如此,当底下的机关单位任凭基根腐败、不愿改变,该检讨的不只有机关单位而已,上到整个国家其实都要被责罚。如纪录片里的每位律师说的,在法院里有著一种不成文的规定,那就是“不要得罪前辈或者同侪”,意即不要想推翻前人所做出的判决,即使你知道这可能是错的。因为没人想被人在背后说话,更何况一旦推翻前辈的判决,容易就给人“好啊你最厉害”的负面印象,所以根本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推翻错误,当年推翻前面40多位法官判决、坚决判定“苏建和案”三人无罪的大法官江国华,也暗指自已在之后遭多数人埋怨,甚至悄悄吃掉属于他的案子(与判决)。
“要证明一个人有罪是如此的简单,但要证明一个人无罪确是如此的困难。”
《徐自强的练习题》除了想让更多人了解这起长达20年的冤案,更重要的是想亲口从徐自强口中说出许多想说、不想说的、那些深埋在心中很久的话,印象最深的是后来他在司改会的讨论会上,笑著说“(出狱前后)最大的不一样,就是身边的人都老了。”,看似幽默的一句话,其实有著难解的苦闷。他在牢里度过10几年,错过了许多外面的精彩,和家人的相处、陪伴儿子长大的机会,撇除这些,他还得经历舆论的压力、被亲朋好友诬陷的难过,甚至就连他被放出来了,都还要继续承担一些旁人无法体会的东西,纪岳君导演说如果这20年对他而言是种伤害,那么拍摄这部片,要徐自强说出一切、且在面对这一切,何尝不也是种伤害?可是徐自强并没有表现出来,反而有种看破一切的淡然,云淡风轻的谈著这些年、谈著自己,他有过失望、有过伤心,却自始至终都相信著人性,也选择原谅了陈忆隆与黄春棋,他在人生课题上抢先了好多人好多,最后也留下了不少练习题等著纪岳君导演、等著观众去做。
【老子不负责任电影文】
转载声明:此文章内容及图片来源网络转载,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与本站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