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院认证Mia偷钱后为自保而先诋毁 元元甭赔百万确定
女艺人陈甯亚不满“元元”吴婕安在IG上转发或发文指她“会骗一些钱,加减赚一些”、“作贼心虚封锁”,她认为社会评价和形象受损,工作大受影响,每月至少损失10万元收入,提告求偿100万元并要求在IG上刊登道歉启事,但一审败诉。陈女上诉,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确定,吴女无庸赔偿半毛钱。
宪法法庭早在2022年宪判字第2号判决中,就认定“强制道歉”违宪。
陈甯亚有“最美化妆师”称号,而吴婕安则被粉丝封为“呆萌女神”,两人原被认为是闺密。
陈甯亚指控吴婕安从2020年4月至7月间,在IG上发表或转发对她不利的言论,侵害她名誉权,因此提害赔偿诉讼,要求吴女赔偿50万元精神慰抚金与50万元收入损失。
吴婕安则表示,陈甯亚疑有窃取她财物情事,经她质问后,陈女似为保护自己,主动开始四处散布诋毁她名誉的言论,她曾考虑采取法律行动,但后来对方坦承有多次偷窃行为并公开道歉,她没有追究,但没想到陈女行为反复,刊登的道歉声明不久就自己删除,并再度攻击她。吴女表示,有必要公开事情原委、澄清自己名誉,她因此自卫、自辩,陈述亲身经历和其他网友转述的事实,所言不假。
吴女说,陈甯亚偷窃财物是事实,形象受损或工作量减少,与她的言论没有因果关系。
高院民事庭认为,双方纷争起源于陈甯亚多次偷取吴婕安名牌皮夹、金钱、二手拍卖的价金等物,短暂发文道歉后随即删除,还开直播称“我的心不是黑的,我不说、不澄清,不代表承认了”;吴女得知后,与曾经有遗失财物经验的共同友人“粿粿 Meigo”、网友“笑咪咪”联系,而网友“Zoey”则称陈女以前在校与同学相处不真诚,因此在IG上发文。
高院认为,从双方对话记录来看,陈甯亚自承有偷钱,为求自保而对外先诋毁吴婕安,吴女以自身经验结合友人和网友的资讯而发言,何来妨害名誉可言?而陈女开直播后又封锁吴女,两人既有争端,加上吴女认为Zoey所传的送讯息可信,因此转发,一时写下“可怕”、“邪恶的心”等用语,难认有妨害名誉之意。
高院认为陈甯亚主张名誉受损而请求赔偿,没有理由,驳回她上诉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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