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馆长”陈之汉不满艺人吴宗宪评论网红,开直播骂吴宗宪“你什么洨”,被依公然侮辱罪判拘役58日,缓刑2年,陈因枪击案伤势严重,且担心被二次枪击,向检方声请撤销缓刑获准。民事部分,吴向陈求偿200万元,一审判陈赔80万元并回复吴的名誉。陈上诉,台湾高等法院今准备程序终结,律师希望法官考量“被遗忘权”与公开道歉间的衡平。
陈之汉2019年8月5日不满吴宗宪在直播中评论网红,同年月8日在自己的直播频道上,以“馆长 吴宗宪:网红文化/演艺界都须养成素养?有网路就能当网红?拿起机器就要直播?”为标题直播,怒骂吴宗宪“您前辈,干XXXX勒”、“本土天王,干XX”、“你连屁都不如嘛,你什么洨”等语,被一状告上法院。
刑事部分,台北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陈之汉拘役58日,得易科罚金,缓刑2年,判决确定后向公库支付10万元,陈之汉、检方均未上诉,全案去年10月6日定谳,而陈需按月向地检署报到;由于陈户籍地在新北市林口区,台北地检署嘱托新北地检署代为执行。
陈之汉今年2月3日向检察官具状声请撤销缓刑,因他枪击案受重伤仍在治疗、复健,须以轮椅代步,每月报到对他来说负担过重,又担心遭二次袭击,基于安全考量盼撤销缓刑,检方同意。
民事部分,吴宗宪认为陈刑事判决后仍在直播中持续嘲讽,未见悔意,且仍称是他先骂人,但他仅是对网红的意见表达,并无损人之意,反倒是陈之汉丝毫未意识到自己的影响力,侵害他的名誉,提告求偿200万元,并要求公开道歉。
陈之汉委任律师开庭时曾抗辩,陈无故意侵害吴宗宪名誉,吴是艺人应该要有接受公评的包容态度;“吃洨”等不雅字眼是口头禅,也是陈之汉能有一点知名度的原因,并非针对吴;至于公开道歉部分,此案经媒体报导,已经有更正效果,建请法官审酌。
北院民事庭审酌有争议的10段话,包括陈之汉说“你开一个他妈的直播吃火龙果啊,你吃洨(闽南语,泛指精液)也没有人要看你知道吗,你跟人家讲前辈。”、“本土天王,干你娘,你哪里人?”、“你说我们是个屁,不好意思捏,那你是什么?你连屁都不如嘛,你什么洨,我有说错话吗?”等7段,被认定故意侵害吴宗宪的名誉权,精神慰抚金80万为宜。此外,北院认为要陈公开道歉不致过度限制他不表意自由,应在YouTube“馆长成吉思汗”频道、脸书“飙捍”粉丝专页连3天刊登道歉启事。
陈之汉单方面上诉。高等法院今开庭时,律师主张“被遗忘权”,指虽然法院判陈是在粉丝专页和YouTube频道道歉3天,但可能遭人截图而永远传述下去,希望法官纳为考量。
法官询问为何陈之汉要说出这些话?律师表示因吴宗宪发表“网红是屁”言论,还说大骂三字经就够了,但这是陈的风格,陈觉得是在影射他。
法官再询问今年7月30日时陈之汉是否说过“我没有要跟吴宗宪道歉?”,律师表示这部分要再询问陈的说法,1星期内具状。
今天准备程序终结,争点为赔偿金额偏高、公开道歉与被遗忘权的衡平,明年1月4日进入审理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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